• 在我国有些单位的职工由于工作的原因,不能和父母、配偶在一起生活,而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依据国法律的规定,可以享有探亲假,那么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如何计算?下面由若悠网安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怎样计算

  • 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即使后期治疗出院,那么也有再次复发的可能,要是再次复发,公司还要给赔偿吗?接下来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职工工伤复发怎么办,公司还要给赔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职工工伤复发怎么办,公司还要给赔偿吗不用,《工伤

  • 众所周知,劳动工伤是大家都不想碰到的,但是总会有人因为不小心而受伤,在经过治疗后就要要求赔偿了。而赔偿是根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来确定的,若是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下面,华律小编整理了重庆市职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大家可以看看。一、赔偿项目(一

  • 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程度来确定赔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职工工伤维权流程简介,希望对您有用。职工工伤维权简介如下:先证明与用人单

  • 分类目录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头面部损伤(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1个月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1个月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3个月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6个月鼻骨骨折S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67号)第十七条规定:原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应与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 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否合法?问: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在没有依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之前,能否强行另行安排职工的工作岗位?企业应否负违约责任?如企业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职工可否要求企业执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 [案情]:李某于1992年进某公司工作,于1997年订立十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岗位、工资、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赔偿等均有明确约定。2004年,李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日下午李某离开该公司。此后,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但未办理有关李

  • 问: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工作服、防暑降温用品是不是应该计入劳动保护费,那么劳动保护费和职工福利费的区别是什么呢,计入劳动保护费的是不是可以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而不在14%扣除限制内?答: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 在现实生活中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所以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利益进行了保护,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之一,那么企业末签合同职工有哪些权益?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企业末签合同职工有什么权益依据我国

  • 国家对工伤的赔偿是会有一定的赔偿标准,不管处于什么等级的工伤都是需要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赔偿,而工厂是最容易发生工伤的场所,员工发生工伤申请赔偿也是有一定的程序,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工厂职工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

  • 一些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后,会因为犯罪被停止了工伤待遇,那么职工刑满释放后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吗,关于享受原工伤待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享受原工伤待遇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职工刑满释放后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吗马某

  •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不良单位在职工工因工伤导致影响正常工作后,该单位就借口将员工开除。那么,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九级工伤影响其正常工作,单位是否可以与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问题,为你解惑。一、九级工伤职工

  • 员工在开始一份新工作入职的时候,往往是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对具体的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其中就有写明如员工做了某些事情,需要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那么,职工什么时候需支付违约金?下面就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职工什么时

  • 我们知道,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需要工伤范围,用人单位应予以赔偿,需要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在赔偿前,需要其家属提交死亡赔偿的资料,并且有办理时限。那么,因工死亡职工赔偿需提交哪些资料?办理时限是多久?今天,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 问:企业职工薪酬中职工的范围是什么?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如下: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

  • 在有的情况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给职工的,这个经济补偿金的多少可能会根据员工平时的工资来进行计算,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需支付

  • 网友提问:本企业录用一名职工并与其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企业为他分配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住房,双方约定该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满五年,企业分配给他的住房使用权归其所有。该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满三年后提出辞职,本企业也表示同意,但企业录用

  •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网友提问:去年8月,我被一家报社招聘为员工,入职第二天单位就与我签订了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我在合同上签完名字后,办公室小孟说盖完公章就给我一份合同文本,

  • 当前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通过集资进行建房来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那么涉及时应该怎么分割这方面的房产呢?特别是单位集资建造的房产但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分配呢?若悠网小编就将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欢迎大家浏览,谢谢。【问题】通过单位职

  • 时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该分割哪些财产呢?夫妻的房产也有一些规定,但是作为特殊的一种房产如夫妻一方单位的优惠福利费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欢迎大家浏览,若悠网小编表示感谢。夫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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