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原告曾香与被告王龙于1993年结婚,婚后于1994年、1996年分别生育女孩曾丽亚、儿子王涛。后因感情破例,于2006年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共有房屋属原告的一半份额原告同一处分其女儿王丽、儿子曾涛共同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

  •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

  • 彩礼是男女结婚之前男方家给女方家,它是民间习俗之一,大部分地区都会要求男方家给彩礼。但是近年来关于彩礼双方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或是争议,比如没有结婚成功要退彩礼,那么,彩礼是单纯的赠与行为吗?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彩礼是不是单

  • 结婚给彩礼是一种民间的习俗,但是在给完彩礼之后一方悔婚该怎么办?彩礼需要返还吗,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找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1、彩礼与婚前赠与怎么区分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私自赠与她人,是否有效?我和丈夫陈华共同经营一家工厂,近年来有了二十余万元存款。去年底,陈华的父母想购一套商品房,但还差8万元,丈夫得知情况后,决定由自己出这8万元,他还认为家产自己有一半,这8万元就从自己这一份出,也没

  • 彩礼作为民间习俗历史悠久,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中就有“纳征”制度(以男方送财物至女方家来确定婚),唐朝《户婚律》则明文规定实行“以聘财为信”的结婚送财物制度。千百年来,这种封建礼法已在我国民间根深蒂固,并逐渐演化成民间习俗,代代相

  • 合肥一个养子因未履行赡养义务,被气愤的养母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与养子签订的赠与合同。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近期依法支持了养母的诉讼请求。被告张某是原告王某的侄子。1970年,王某确立了领养张某的关系。1998年,老夫妇俩要求养子写下保证书,内容

  •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受赠与人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对方履行过户义务,而另一方主张赠与无效的。应当适用合同法186条之规定,即未办理登记,赠与人反悔的,不支持受赠与要求对方过户的主

  • 案例陈秀芬(女)和李其何于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李洁。婚前李其何有坐落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唐安李村四间平房、一间附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7年3月13日双方在宁海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1.双方现居住房屋

  • 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2002年5月,郭先生与蒋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即以夫妻名义同居,二人至今也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2005年8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分手,蒋某认为他们是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郭某于2004

  • 结婚后,妻子提出房屋加名要求,丈夫董先生同意了。没想到几个月后,妻子却提出离婚。董先生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自己赠与妻子的二分之一房产。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董先生的诉讼请求。董先生和范女士2003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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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俗话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都知道,财产权是公民合法权益当中的基础权益之一,特别在于家庭生活当中,对于财产的划分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何行使夫妻财产赠与财产撤销权?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

  • 夫妻婚内恩爱的时候,做丈夫的可能会送车、房子、珠宝等等财产给妻子。后来两个人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而离婚了,这时候做丈夫的觉得之前自己赠与的财产也应该要共同分割,夫妻婚内赠与离婚时如何分割?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夫妻婚内赠与财产离婚时如何

  • 结婚彩礼与赠与有何区别彩礼与赠与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但是两者之间有这很大的却别。我国相关法律彩礼与赠与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

  • 王某和张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协议离婚。离婚调解书载明:一、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自愿离婚,本院予以准许;二、婚生儿子(当时11岁)随被告张某生活,抚养费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浩长大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三、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共同所有的两室

  • 刘建章廉玉光汤学军【案情】1997年10月被告于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原告于小某系其二人婚生女。2010年5月被告与赵某协议离婚,就财产分配及债权债务部分约定“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归女儿(建设东路某小区11号楼12号),电脑归男方,剩下的全归女

  • 在现实中,大家一般默认赠与都是赠与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为受赠人是纯获利益,因此只需要赠与人愿意赠与即可。那么,在法律上,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赠与合同是

  • 近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首起因婚前财产公证而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做出判决,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赠与合同的请求。案例:该案原告王女士在起诉书中说,自己和赵先生曾是“朋友关系”,1998年,双方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赵先生将自己的一套

  • 遗赠抚养协议是赡养的一种方式,由遗赠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签订,约定遗赠人和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签订遗赠协议后就涉及到遗赠财产转移的问题,那么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

  • 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赠与他人,而受赠人也接受时,就会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有时人们在签订赠与合同是会有附条件。那么附条件赠与合同有效吗?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附条件赠与合同有效吗附条件赠与合

  • 导读:用婚前财产帮丈夫还债离婚竟被判赠与。“婚后,我用自己的两万元钱,替丈夫偿还了他婚前的个人债务,这笔钱他是不是应该还给我。”夫妻俩闹离婚,妻子在财产分割中,想要回替丈夫偿还的债务,为此,夫妻俩两上法庭,妻子最终能否讨回?因感情不和闹上法

  • 婚前一般赠与和彩礼性质的区别决定了当婚姻关系最终无法实现时赠与人是否有权主张赠与财物所有权的问题。彩礼,是为订立婚约的一方亲属向婚约的另一方赠与的财产。彩礼实际上是为证明婚约的成立,并以将来应成立的婚姻为前提的一种赠与。这里的婚约并非婚姻契

  • 2009年2月,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

  •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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