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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92次

遗赠抚养协议是赡养的一种方式,由遗赠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签订,约定遗赠人和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签订遗赠协议后就涉及到遗赠财产转移的问题,那么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遗赠人的财产一般是在受赠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后发生转移的,即遗赠人死亡后,受赠人对其进行安葬后,可持相关手续继承遗赠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

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而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194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遗赠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

遗赠通常以立遗嘱形式设立,因此,遗赠有效的条件就是遗嘱有效须具备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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