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陪审员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随着法治社会制度的不断推进,我国法律通过增加很多新的制度来不断的完善。2015年4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那么,我国实行陪审员制度的意义是什么?下面若悠网池州律师将带领大家深入了解。
一、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为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加强审判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改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促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
2、有利于司法公开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更好的落实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人民陪审员是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公民,其参与审判,使审判过程在更大范围上向社会公开,从而提高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3、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人民大众参与审判提供了一个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上的体现。
4、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对社会生活、民众的愿望有着深刻的感知,他们能从另一个视角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避免了法官对法律适用过度的“专业化”、“技术化”和思维方式的“机械化”,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更容易让民众接受,从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展的试点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个省(区、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述地区将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地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部分规定。试点期限为2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试点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行,是我国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提供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前往若悠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