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造成受害人损失民法如何规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造成受害人损失民法如何规定
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之前的人,皆被视为未成年人。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大多数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许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在此种情况下导致他人利益受损可以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显然是错误的观念。尽管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之际,仅需在其拥有合法财产的前提下,方能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其财产无法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则其法定监护人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未成年人所引发的侵权行为,其法定监护人亦应负有赔偿责任,且此项赔偿责任属于无过失责任范畴,即即便监护人已尽职尽责履行了监护义务,并无任何过失,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判会留案底吗
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且属于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情形者,其个人档案将受到封存保护,除非获得司法机关批准并遵守相关程序规定,否则无权进行任何查阅调取操作。
换言之,此类犯罪记录将对当事人在未来的学历教育及就业招聘等方面所需要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此外,对于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并被量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涉罪人员,他们将得以豁免履行报告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造成受害人损失民法如何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