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间是否存在中断
一、担保期间是否存在中断
关于债权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因某种事项的影响而发生中断以及在保证责任尤其是连带责任保证责任的场合下,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也会受到类似变动等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详细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主债务诉讼时效由于某些特例性原因出现了中断现象,那么与其相关联的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依然将保持原状,并不因此而产生任何改变或调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期间卖房犯法吗
若在保证期间出售房屋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必须先征得债权人之同意;
在保证期内,您需依照约定负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而对于已申请抵押的房产进行交易之时,务必获得抵押权人的首肯,并且售出房产所获得的收益须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若是对方已经偿清债务,则您无需再行承担任何保证职责。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担保期间是否存在中断”,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