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具体是谁
一、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具体是谁
审判人员、检察官及侦查官员务必遵循法定程序,搜集能明确证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否有罪,罪行严重程度如何等各类证据。
严厉禁止对嫌犯采取刑讯逼供手段,也不准采用威胁、诱导、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进行取证;
严禁强迫任何人士证实自身有罪。
必须确保所有与案件相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都享有客观且充裕的提供证据的环境条件;
除非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方可吸纳他们参与协助调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刑事诉讼的追诉期是多久
如案件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畴内,则其刑事诉讼时效为五年;
反之,若法定最高刑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其诉讼时效相应延长至十年;
若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则其诉讼时效由十年增加至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罪行来说,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则需延长至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具体是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