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调查过程当中,受害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是无法理解该地域普遍使用的语言和文字体系,受害者有权自主安排并享有翻译服务的便利,同时他们也具有通过自己所属的少数族裔的语言和文字方式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
其次,针对公安机关以及执行调查任务的人员侵犯了自身的诉讼权利或者出现了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言行举止,受害者有权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控诉。
再者,若因为在诉讼流程中的证言贡献导致人身安全受到潜在威胁,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针对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此外,对于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鉴定专家、记录员以及翻译人员,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
同时,他们还有权对询问笔录进行仔细核对。
对于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岁的受害者,在接受相关询问时,他们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在场陪同。
最后,如果是由于被告方的犯罪行为给自身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受害者有权提起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
当公安机关对受害者的报案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时,若受害者对此表示不满,他们有权申请复议。
另外,他们还拥有了解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具体内容的权利,并且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然而,在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受害者同样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详细陈述案件的实际情况。
第二,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的传唤工作。
第三,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活动。
第四,要严格遵守法庭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二、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久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其涉及的查封和扣押活动的具体时限通常是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决定的。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条款的明文规定,倘若经查实所查封、扣押的财务、书面材料、信件、电报,或者被冻结的存款、资金、债券、股票及基金份额等资产与该特定案件毫无关联之处,那么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内解除这些查封、扣押以及冻结措施,并将上述相关资产予以无偿归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