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就辞职算违约吗
一、刚入职就辞职算违约吗
刚刚入职便选择离职并不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该劳动合同;
此外,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则仅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同样可解除其劳动合同。
即便单位领导未签署批准文件,也可以在事先通知的截止日期到来之后自由离开所在工作单位。
然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只能在下列情况下设定违约金条款:
第一,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按照合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提供的培训费用。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需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若是对具有保密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得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就竞业限制条款达成共识,并约定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倘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则应按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刚入职就辞职是否算违约
刚入职就辞职不算违约。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用人单位只能约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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