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在外公家怎么迁回来
一、孩子户口在外公家怎么迁回来
若特定人士意图将自身以及未成年子女之户口进行迁移,则须由该人或户主凭当事人所持有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及资料,向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表明详细情况并提出落户申请。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批准后,派出所将会为当事人开具准许其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在获得准迁证以及上述证件资料后,当事人或户主需再次前往当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向其说明情况并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获取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资料后,当事人或户主还需返回迁入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孩子户口在男方可以在女方读书吗
毫无疑问,这是可行的。
首先,适龄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如果在非户口所在地从业或生活,那么他们的子女们,即使身处异乡,也同样有权在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所工作或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的政府部门有责任为这些孩子们提供同等的、受到了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其次,按照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适龄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非户口所在地从业或生活,他们的子女们在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所工作或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时,当地的政府部门必须为之提供同等的、受到了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至于这种协助和支持的实现方式和流程,则将由省级、自治区级、市级行政单位进行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当特定个人希望将其户口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进行迁移时,他们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然后前往拟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派出所递交落户申请。待迁入地派出所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批准之后,会为申请人开具相应的《准予迁入证明》。接下来,申请人或者户主需要回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在获得户籍档案资料之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完成最终的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