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女方要准备什么
一、结婚女方要准备什么
1.筹备婚礼时,首当其冲需要备置的便是新人所用之被褥,不论数量为四床或是八床皆以双数为准,寓意婚姻生活幸福美满。
此外,被褥应选择不同色彩,例如传统的大红、浪漫的粉红、以展现婚礼的多元化与亲民性。
婚礼当天,新郎将派专车负责将上述物品送至新宅。
2.红白相间的行李箱及皮包亦属于必备之物,其中,行李箱用于收纳压箱钱、嫁衣、喜糖等物件。
3.新娘需预备几只红包于婚礼日分发给男方长辈及孩子们。
4.选购足上之履乃是至关重要之事。
建议选用红色高跟鞋作为婚鞋,不论鞋跟高度如何,皆应依据新娘之个人喜好与舒适度为主,以免影响行走。
然而,新婚之用的婚鞋不应选购鱼嘴式或露出脚趾的凉鞋式样。
5.洗漱用品以及日常器具的准备同样不容忽视,如脸盆、水杯、碗筷等,皆为日常所需品,可选取亮丽的颜色以及喜庆的图案进行装饰。
6.选定婚纱及敬酒礼服也是备战婚礼的关键环节。
既可前往摄影楼租赁也可自行购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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