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北京申请公租房条件
关于北京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条件如下:
首先,根据规定范围内的“三房”轮候家庭(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限价商品住房等)可具备申请资格。
其次,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的家庭,其住房人均使用面积需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包括15平方米),其中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需低于10万元人民币(含10万元),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则应低于13万元人民币(含13万元)。
此外,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及园区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其具体申请条件将根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决定并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
再来看看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的标准:
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需拥有房产,同时申请人需具房源分配地区户籍且在该市工作,或者申请人具本市户口且在房源分配地区工作。
而对于外省市来京家庭来说,其申请条件则更为严格:
第一,必须在北京拥有稳定就业,并且所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目录文件中所列的范围之内;
其次,要求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未拥有房产,在京无购屋纪录,且未曾享受过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者政策性住房;
最后,需要同时满足居住证政策的要求,即已经成功办理了居住证。
针对申请公租房的个人,则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且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60个月的时间方可进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二、北京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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