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因质量瑕疵可以拒绝收房吗
对于房屋这样的固定资产来说,购买是我们每个家庭都需要的。但房屋的质量又不是那么容易得到保障,那么,在法律层面上看来,如果房屋质量有瑕疵是否可以进行拒收呢?若悠网小编很荣幸能为您整理以下关于业主因质量瑕疵的相关资料。
质量瑕疵可以拒绝收房
1、约定条件:买受人能否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收房屋,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则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2、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依据法律规定,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和安全的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才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法定情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认定需要以市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执的依据。质量检测费用由主张方垫付,责任方承担。
法定情形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在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对开发商的要求过高,我们认为,只要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除此以外的质量瑕疵,不一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
上述法定和约定的情形,买受人有理由拒绝领房。因出卖人履行修缮义务导致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哪些质量问题业主拒绝领房理由不成立,出卖人仅承担维修义务
除上述法定或约定的拒绝领房的情形之外,买受人在验收房屋时,对所交付商品房的质量有异议的,出卖人仅承担修复义务,且在修复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
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并不会导致商品房的功能丧失,不会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若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从促进交易、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实现权益和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法律法规确定了修复的民事责任。
出卖人修复完毕后,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对房屋的修复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同买受人已验收完毕。
收房的流程与收房注意事项详解
收房的流程第一步:材料的核验。
收房的流程第二步:领取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与《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收房的流程第三步: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后领取房门钥匙。
收房的流程第四步:综合验收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解决方案或改进建议,综合验收过程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收房的流程第五步:与开发商协调并达成书面协议,其协议内容是将其在15日解决收房时所存在的问题,如果无法按约定时间内解决,其提出的解决方案与期限。
收房的流程第六步:存在问题得已解决后,就可以签署《入住交接单》了。
温馨提示:收房并没有多么复杂的过程,在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时,业主需要带上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装修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等。
所以,现代许多人都会进行相应的购买行为,但是房屋质量问题屡见不鲜,如果我们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房屋,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损失,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我们必定会对房屋进行相应的拒收,并寻找解决的方案,以上文献全部是若悠网小编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悉心收集而来,您还可以前往官网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