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居民购买房屋的时候,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并且取得房屋的房产证,而住宅小区有很多的部分组成的,那么住宅小区外墙面所有权属于什么人的?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连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业主专有权行使的合理延伸。
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二:
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专有部分,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增加专有部分的安全,同时又不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主对与其紧密相连的外墙面进行合理利用也要符合市政管理的规定,同时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侵害相邻业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