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规2023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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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实施新规,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缴费,并且是按照季度缴费的,断缴后可以补缴。
据社保网了解,海南省有关法规,对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季度参保缴费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按以下法规执行:
(一)中断缴费三个月(含),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内正常缴费的,可足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次季度第二、三个月参保缴费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50%享受待遇。
(二)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内可以补缴上季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连续缴费;同时,中断期间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法规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二、不符合上述法规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月参保缴费的,按有关法规执行。
新规从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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