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跨地区的医保缴费记录能合并计算吗?
成都跨地区的医保缴费记录能合并计算吗?
可以
市医保局:跨统筹地区转入成都市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转出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成都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
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等待期的限制,按相关法规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成都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阅读:
成都市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 300%(20355元/月)和60%(4071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5428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6785元/月)。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成都医保断了一个月是否会影响后续报销?
断了一个月及时补缴是不影响报销的。
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缴纳;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相关法规报销。
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断缴没有超过4个月都可以进行补缴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令154号)第二十条:初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欠费4个月以上的,自参保或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相关法规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