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的责任范围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期限(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法律仍保护。
二、工伤保险的责任范围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伤害的;
(七)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