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有什么区别
一、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有什么区别
关于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二者的定义各异。
在法律层面上,专利权人通常被理解为在专利申请书得到官方批准之后,依法被认可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申请人,同时也是专利所有权与持有人的统称;相比较而言,发明人则特指在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领域内,对于发明创新所体现出的实质性特性,做出了重要且实质性的贡献的那部分个体或团队。
其次,涵盖的范畴有所不同。
虽然专利权人既可能是企业,也可能为个人,但发明人仅仅限于自然人身份,通常情况下,公司实体无法扮演这个角色。
再者,各自拥有的权益也不尽相同。
专利权人不仅能享受诸如署名等专利人身权,还能享有包括独占权、许可权及转让权在内的专利财产权,相比之下,发明人仅可享有署名权这一项权利,并不一定能够享有全部的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有怎样的区别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发明人特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专利权人是指经专利行政部门授权,享有专利独占实施权利的人;
2、范围不同。发明人仅包括创造者,而专利权人包括创造者、以及通过转让、赠与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其他人。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有什么区别”,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