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范围确定原则怎么规定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如下:
1、周边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范围为最大限度;
2、中心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中心;
3、折衷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所表示的内容为准;
4、等同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5、禁止反悔原则,即对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的解释作出一定的限制,防止专利权人出尔反尔。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变均不受法律保护。商标经注册后,即享有在一定范围之内的专用权,有权在其范围之内排除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则不享有这种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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