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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18次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具体可分为:?

(1)产品 指的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的产品。

(2)配方

(3)工艺程序比如景泰蓝的制作工艺

(4)机器设备的改进对在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使其具有更多用途或效率更高,这个改进是商业秘密。

(5)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

(6)公司内部文件公司重要经营活动有关联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采购计划、供应商清单、销售计划、销售方法、会计财务报表、分配方案等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

(7)客户信息

(8)服务服务型的企业开发出来尚未推出的新服务也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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