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有哪些
著作权和商标权是我们都不陌生的权利了,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使用着他们,但是这两者之间如果出现了矛盾我们应该怎么去解决呢?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二、商标权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三、如何规定两者的冲突?
1、商标权与版权同属知识产权,但受不同的法律保护,保护的客体不尽相同,并不具有对等性。
2、作品在创作完成进即具有著作权(版权),不要求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然而,进行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保护,有利于对作品进行所有权归属举证。
3、商标仅在注册的商品或类似商品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不能排除他人在其它不相同或不类似类别的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有利于著作权所有者以享有的在先版著作权益对他人商标申请提起异议、宣告无效等。
4、同样地,若以他人作品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将可能面临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的风险。
商标法律法规中涉及与著作权关系的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审理标准》三.3.1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应认定为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我们身边有许多我们享有的权力,但是不同的权力之间也有着冲突,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也是我们所需要知道的!希望大家能够在若悠网小编的帮助下对这方面有更多地了解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