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转期限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错误,执行的强制执行侵害了被执行人的利益,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回转,这也是被执行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那么申请执行回转有期限吗?执行回转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丶申请执行回转有期限吗
目前,法律暂无执行回转的申请期限。
二丶执行回转的条件
执行回转是指已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后,因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由执行员根据新的法律文书采取措施将被执行的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种:
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该判决、裁定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依法撤销;权利人可以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为依据,申请执行回转。
第二,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上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
第三,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被制作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也应当由人民法院采取执行回转措施,责令一方当事人将原执行所得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不予以返还的,强制执行。
1.执行回转以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为前提。
2.法院执行回转也要有执行根据。
3.原法律文书已经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
三丶执行回转的程序:
根据执行回转裁定,原申请执行人应当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利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执行回转应当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综上所诉,我们能够了解到,目前法律上暂时还没有执行回转的申请期限。但是执行回转必须要具备上述所提到的几个条件,法院才能停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帮助,小编建议您到若悠网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