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保障执行申请书
人事争议仲裁保障执行申请书
保障执行申请人申请被保障执行单位(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
性别单位性质
年龄主要负责人
姓名
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
性别
主要负责人
年龄
有效证
件及
号码主要负责人
有效证件及号码
职务或职称主要负责人
职务或职称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人
请求
事项请求保障执行机关保障执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仲裁调解协议)书和人仲裁字()第号仲裁决定书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终局裁定。
申请人
请求
理由因被申请人至今仍未执行(完全执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仲裁调解协议)书和人仲裁字()第号仲裁决定书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终局裁定,根据《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保障执行办法(试行)》(渝府发[2002]94号)的有关规定请求保障执行机关保障执行。
此致
呈:(保障执行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仲裁调解协议)书
2.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