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管辖异议裁定后怎么移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540次

管辖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法院受理案件的时候,应该审查案件是不是属于管辖的范围,如果不是管辖范围的,法院可以作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那么管辖异议裁定后怎么移送?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管辖异议裁定后如何移送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管辖异议裁定后如何移送”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管辖异议裁定后怎么移送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8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