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刑事案件怎么办才好?
一、发生刑事案件怎么办才好?
1、发生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和自首。
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
2、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会经过的几个阶段: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刑事案件由谁侦查?
1、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侦查。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刑事案件发生后,需要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之后,需要结合刑事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需要立案处理。如果决定立案,需要展开侦查工作,并且在侦查的过程之中,收集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证据。证据收集齐全后,可以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