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刑拘一个月还会被释放吗?
一、帮信罪刑拘一个月还会被释放吗?
1、帮信罪刑拘一个月不一定会被释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对于帮信案件,公安机关在取证的时候,可以讯问帮信行为人。
众所周知,只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才可能构成帮信罪。
许多当事人在面对讯问时,都会声称自己不明知。然而,法律并不会轻信当事人的一面之词,要想证明自己不明知,还得用事实说话。
二、如何认定帮信行为人主观不明知?
可以从从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等认定帮信行为人主观是否确实不明知。具体的认定方法如下:
1、从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看。
如果行为人学历较低也未曾接触过信用卡,对信用卡的用途明显缺乏了解难以认定主观明知。
2、从行为方式看。
如果行为人在办理信用卡时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信用卡不得出租、出让和买卖,行为人办理后出租出售则难以证明行为人主观不明知,反之则可以认定行为人不明知。
3、从行为人与信用卡使用人的关系上看。
如果行为人与诈骗分子属于亲戚、朋友、关系紧密的人,因为被哄骗而将信用卡给其使用的可以证明行为人主观不明知。
4、从个人获利方面看。
行为人认知能力、既往经历均正常,在亲属、朋友的请求下提供信用卡,本人没有获利或获利极少的,即使该信用卡确实用于了犯罪,也很难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
有些公民、单位在为他人提供帮助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即将帮助的对象在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等的犯罪行为,但是依旧为其提供帮助。根据规定,此种帮助行为若是造成的后果严重,那么帮助行为人就涉嫌犯了帮信罪,至于涉嫌犯罪者是否会被拘留,需要侦查帮信案件的公安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