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败诉怎么执行,不当得利怎么返还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败诉怎么执行
不当得利纠纷起诉后,如果是被告人败诉的,由不当得利人按判决书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如果原告败诉的,驳回原告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怎么返还
1、原物返还。
如果得利方在受损方获得的不当利益是有形物,且在返还时原物存在,则在返还时原则上应原物返还。
比如说不当获得邻居家的洗衣机,返还时将该洗衣机返还时即可。
2、金钱偿还。
这种情况是在原物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不存在原物时采用的返还方式。
在原物已受损不存在时,返还的金额应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如果不当得利是是劳务等无形物时,应偿还劳务等的通常报酬。
当然,如果不当得利的是种类物,如多取了银行的金钱,则只要返还等额的种类物即可。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不当得利案件作出判决后,由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书,如果是被告败诉的,被告要按判决书的要求,返还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