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行贿单位的罪如何处罚?
一、关于商业行贿单位的罪如何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九条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商业行贿的规定还有哪些?
商业贿赂涉及八种贿赂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或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2、《刑法修正案(六)》第8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萌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所谓“数额较大”是指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行贿的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一下的,会按照行贿罪中情节严重的处理。如果为了私利而行贿,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不仅会被判刑处理还会依法处以罚金,对于受贿者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的,同样也会被处理。
但是在商业行贿之后,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将自己的行贿行为交代出来,这个时候是可以减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但是受贿者因为自己的职务之便受贿的,也要对其进行处罚,严重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