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不给调解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纠纷是非常多的,医疗纠纷一般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署调解书,那么卫生局不给调解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卫生局不给调解如何处理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局不对医疗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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