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对法院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以及人们生活的和平,但是法律并不是要让所有人都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俗话说众口难调即使是法律也有可能会损害到他人的利益,那么如果在调解过程当中,对于法院所判决的调解书不服的,可以怎么处理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案外人对法院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面对诉讼案件的时候如果采取的想法以及具体是行动的做法稍微不同的话可能就会有天壤之别的结果,所以建议在自己把握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律师帮忙进行处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