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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如何举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335次

工资是我们每个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为公司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之后,公司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那样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克扣工资的话,是会受到制裁的。那么克扣工资如何举证?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在劳资关系中,劳方一般处于弱势,资方不发工资时,一般也不发工资条或者欠条。这样对于没有发工资的举证,由劳方承担无疑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劳动争议中一般由劳方证明(书证或证人证言)自己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可。如果资方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发放工资,应按未发放工资认定事实。

在劳资关系中,劳方一般处于弱势,资方不发工资时,一般也不发工资条或者欠条。这样对于没有发工资的举证,由劳方承担无疑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劳动争议中一般由劳方证明(书证或证人证言)自己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可。如果资方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发放工资,应按未发放工资认定事实。

克扣工资

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扣员工工资?

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关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此外,用人单位依法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不属于克扣工资。

单位克扣工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工资,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如果我们的劳动工资被随意的克扣之后,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任由公司随意的损害我们的劳动报酬,要学会搜集公司克扣工资的证据。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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