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能否留置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是需要案件中的法律文书进行送达,而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那么法院可不可以通过留置方式送达?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法院能否留置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可以留置送达文书的,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法院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送达文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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