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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08 阅读: 63次

一、寻衅滋事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即行为人在公开场合故意制造纠纷,并引起公众场所严重混乱等不良现象,其作为行为及其影响性质恶劣,对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程度的破坏,并且已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要件,那么他将被判定犯下寻衅滋事罪,并需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具体而言,这个刑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属于刑事还是治安

若针对寻衅滋事事件的定性为治安事件或是刑事案件,需要视其实际情形来做出明确判断。

主要参考标准如下:

1、寻衅滋事行为在情节上尚未达到犯罪之程度,则应属于治安案件范畴,凡涉及到此类行为者,将依据治安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罚处;

2、然而,若该行为已经构成违反法规以及刑事犯罪范围,则应归结于严肃的刑事犯罪案件范畴。

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只有经过较严重的行为情节、行为后果或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出现严重紊乱等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且危害相对较小的寻衅滋事行为,仅可被判定为一般性的违法行为。

在裁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时,应当结合多个方面的因素予以深入剖析。

这包括:

1、行为的方式及手段具有对危害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作用,而且对社会公众心理的伤害程度亦有着较大的关联度。

因此,在评估情节严重程度之时,我们应当关注行为人是否采取了诸如暴力、威吓等强硬手段,或者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等形式;2、行为所带来的直接危害结果及其可能产生的间接负面影响均需得到细致把握。

直接的危害结果是由行为直接对社会环境所引发的破坏现象。

而间接不当后果则是描述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各类不利影响或由此衍生出来的损害。

比如,行为人是否导致受害人身亡,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以及是否引发了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等等,都是用来衡量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

3、在相同性质的行为由于所发生的时间、地点不同,所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自然也会呈现出极大的差异。

例如,在白天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相较于夜间荒郊野外的事件来说,其潜在危害显然更为巨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充分反映了他内心恶性的深度,进而决定了行为人能否顺利地接受改造过程。

例如,行为人是否多次从事寻衅滋事行为,且经教育后仍无法改正。

这些都可以作为评审情节严重度的关键要素加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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