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已经14个月了怎么办
一、取保候审已经14个月了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若已超过12个月期限,则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当取保候审到期时,必须终止或改变该措施,不得持续进行实施;并且在执行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仍须继续调查案情,倘若到期之后仍有部分未完结的事项,他们应该向检察院提出变更措施的请求。如果存在批准逮捕的条件,那么检察院将依法制作并发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已经算诈骗了吗
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并不能视为已被认定为实施了欺诈行为的标志。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纳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性程序手段,它赋予涉嫌犯案人员在向法院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的担保人之后,在案件审理阶段有条件地暂时离开羁押场所的权利。
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已经被判定有罪。只有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和裁决,才能最终确认是否构成了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已经14个月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