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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12 阅读: 48次

一、特殊防卫成立条件有哪些

特殊防卫制度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指向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行为所实施的措施;

其次,该伤害行为需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如凶杀、抢劫、强奸、绑架等恶劣的暴利犯罪;

再者,为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利益,防卫行为在性质上应具备严重性、强度上具有暴力性且在时间上务必具有紧急性;

最后,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或伤亡。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权利。

由于特殊防卫权是法律在某种情况下赋予公民的特殊的防卫权,因而法律规定仅限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特殊防卫成立条件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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