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能否取保候审
一、批捕后能否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批准逮捕之事宜后,犯罪嫌疑人均可请求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必须满足以下几点特定条件:
首先,当其所涉嫌的罪名可能会导致被判处罚金、拘役或管制等附加刑罚时,此类情况下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及监视居住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那么也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最后,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他们的罪行相对较为严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能够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时又没有必要进行逮捕的话,那么同样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批捕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能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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