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
针对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现行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已经具有了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其次,当他们犯下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人至重伤或致死、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或者投毒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再者,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他们犯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也同样必须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所有十四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法律特别规定了应当给予其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在具体判刑时,我们更应该充分考虑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状况。
同时,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态度以及他的个人成长历程及一贯表现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对于满足管制、缓刑、仅处以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我们理应依法对他们采取管制、缓刑、罚金惩罚或是免除刑事处罚的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他们的改造与回归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是什么
1、死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
2、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