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
关于刑事诉讼案件的二审审判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第二审人民法院接收到上诉或者抗诉案件之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
其次,对于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或者包含附属民事诉讼部分的案件,或者具备某些特定条件,例如交通不便或窜逃作案等因素的案件,经过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的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议后,可以相应地延长审理期限为两个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延长时,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汇报并获取批准;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的审理期限,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决定。还有几个事项,其所占用的期限是不算入审理期限之内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点:
一是公告期间,也就是从人民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布公告之日起到公告期限届满为止这段时间;二是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开始直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鉴定结论止这段时间;
再者是处理管辖权问题的期间,包括当事人提交书面管辖权异议到二审法院就管辖权问题做出终审裁定书这段时间,同时还包括处理人民法院间管辖权争端问题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申诉期限是什么
刑事案件不服二审终审判决的申诉期限是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的两年内,在二审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就会马上执行,在此期间当事人也可以申请申诉。不过,当事人的申诉并不影响二审判决的执行,如果有可能被宣告无罪,这类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不受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