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可以抵押贷款么
一、动迁房可以抵押贷款么
关于拆迁房能否申请抵押贷款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拆迁房自身具备完备的相关证书,且无任何法律纠纷等不利因素,那么此类房屋是有资格申请抵押贷款的。
然而,也请注意,由于这部分房产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同时贷款期限较为短暂,通常要求购房者必须在5年内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另外,如果您的拆迁房在办理抵押贷款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上有所欠缺,那么很可能就无法成功申请到该项业务了。
对于普通购买者而言,一般的流程是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就可以启动抵押贷款方面的事宜。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需依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并在符合规定的时限之后,才可进行转让或抵押等相关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动迁房可以查封吗
1、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
2、如果是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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