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股权的期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申请人利益的重要措施,而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保全的财产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财产保全的股权的有怎样的期限规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财产保全的股权的期限
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属于动产之一,而对动产进行保全的,保全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到期的,可以申请续保。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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