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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最长期限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586次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尺的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偷税漏税的行为,而税务部门进行查处的时候,可以对偷税企业采取保全措施,那么税收保全措施怎样规定期限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税收保全措施最长期限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第八十八条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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