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审理期间能开车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需要驾驶人员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没有驾驶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上路,还需要对机动车进行登记,那么行驶证审理期间能开车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驶证审理期间能不能开车
机动车需要进行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的,如果机动车在登记期间的,可以凭临时牌照上路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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