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做诉讼代理人
在法律案件中,诉讼人不一定就是当事人,还可以是诉讼代理人。他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表了当事人。那么什么是诉讼代理人呢?哪些人不能做诉讼代理人?接下来就让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诉讼代理人这个概念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哪些人不能做诉讼代理人
就普通民事行为代理而言,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意见第8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不能做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制度的设立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对于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也不能做诉讼代理人。
还有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这是一条弹性规定,至于哪些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司法活动中由法院决定,现实生活是多变复杂的,做此规定符合我国国情。
以上就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做诉讼代理人的几类人,比如那些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人,就不能做代理人的,以免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