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医疗事故索赔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美容院医疗事故索赔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简述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医疗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误工费按照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赔偿。患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误工费按照3倍计算。患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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