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1)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务必要做到详尽全面。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必备要素:
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的期限设定、工作职责范围描述、劳动防护措施及劳动条件、薪酬待遇制度,以及涉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相关条款,此外还需明确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以及对违反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等。
(2)建议尽量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自身留存一份合同副本。
部分企业出于规避责任的考虑,可能会拒绝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无疑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侵害。
作为劳动者,我们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以便在出现劳动纠纷或争议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3)即便处于试用期阶段,也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某些企业为逃避责任,常常选择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将其解雇,从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避免签订“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那些存在安全隐患行业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分为多少种形式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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