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赔吗
一、国企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赔吗
根据我国著名的《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倘若员工不幸遭受工伤事故,其相应产生的各种费用便会被划分为两大部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支付。
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承担以下费用的支付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治疗过程中的伙食补贴费用、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购置装臵所需费用、以及若干必要的护理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然而,这些仅仅是工伤保险基金所需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作为受雇方还需承担如下几种情况所导致的费用支出:
例如,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该阶段内的护理费用、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针对五级和六级伤残员工依照月度规定向他们发放的伤残津贴、以及在终止或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用以及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责任,以及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鉴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国企职工能当个体工商户吗
一般企业的在职员工是可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开店的,但是国有企业的特殊岗位上的职员,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经商是违法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做生意谋取利益涉嫌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企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赔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