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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才协商偿还需要给违约金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0 阅读: 287次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才协商偿还需要给违约金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自签署雇佣合同之日起,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且合同期限尚未来到时决定离职,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赔偿金。

这主要得益于劳动者享有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权利。

然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培训,并与之共同达成一份服务协议,那么当劳动者选择离职并且服务期间未达到协议规定时,就需要按照协议要求向用人单位缴纳相应比例的违约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违约金的数值不得超出服务期内尚未履行部分应当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续签,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他违法情况,那么单位要给的才是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其他合同可能到期也就到期了,但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本人愿意不再续签,不然只要是单位不续签,单位就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后才协商偿还需要给违约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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