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我我应该怎么要补偿
一、老板辞退我我应该怎么要补偿
因离职而导致的赔偿金额受到解雇原因的制约。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相当于双重的经济补偿金以作为赔偿。
即,如果一位员工在该单位具有已长达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那么经济补偿将根据其在此期间所领取的工资标准按月计付;
对于工作经历未达一年但超出半年的情况,则按整年计算;
而对于不足半年者,则适用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贴。
当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一记经济补偿给员工。
再者,若用人单位基于综合考虑进行经济性裁员,也应为解聘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员工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老板辞退员工没有合同怎么办
老板辞退员工没有合同可以请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如果对方不支付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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