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上下班出车祸工伤怎样赔偿?
一、工人上下班出车祸工伤怎样赔偿?
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依据伤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造成伤残的,依据伤残等级赔偿。
由此可见,员工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的,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其享受的待遇与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工伤在工伤保险待遇上是一样的。具体来说,包括:工伤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食宿补贴等,这些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需要支付的是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劳动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且被认定为相应的伤残等级,则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贴等。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方面内容?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职工因工受伤经认定构成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对于由于工伤治疗期间无法到岗工作的,依法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且需要保证与原工资待遇相同,如果工伤出院后病情复发需要请假复查,同样按照工伤假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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