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下劳务纠纷,工伤等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劳务纠纷中受到的伤害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接受劳务一方和提供劳务一方各自的过错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提供劳务一方可要求第三人赔偿或者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在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劳动者的受伤情况不属于工伤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工伤赔偿费用的,那么受害人是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以及其他费用,如果说劳动者因为受到的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等情况后,受害人也是可以向侵权方索要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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